各位研究生:
根据《关于做好2026年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及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6〕6号)、《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名额的通知》(教助中心〔2026〕23号)、《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号)、《关于开展清理“唯论文、唯帽子、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专项行动的通知》(教技厅函〔2018〕110号)、《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2014〕1号)和《河马影视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校发〔2025〕300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为做好2026年度河马影视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基础学制内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高层次人才强军计划”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专项计划研究生按照国家相关文件执行。
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在原培养单位申请;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在现培养单位申请。
直博生按博士研究生身份在培养单位申请。
二、奖励标准及名额
博士研究生:230人,奖励标准:3万元/人;硕士研究生:465人,奖励标准:2万元/人。
名额根据基础学制内在籍的全日制研究生(全脱产学习)人数、学科发展、培养质量、往年执行情况等,在向“双一流”学科(专业)及基础学科给予倾斜的原则下进行分配,各培养单位具体分配名额详见《河马影视
2026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名额分配表》(附件1)。
三、评选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在参评学年有以下情况者,不具备参评资格:
1.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
2.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3.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的;
4.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未按要求注册或学期考核不合格的;
5.其他经学校认定的不具备参评资格的。
四、材料报送
1.申报同学请将以下电子版材料于10月13日16:00前打包发送到邮箱1034712401@qq.com,命名为“国家奖学金+硕士/博士+年级+学号+姓名”,逾期未提交上述材料的,视为放弃本次评奖资格。
2.所有材料的命名请严格按照下述样例,连接符用“+”,下同。所有材料在提交时请压缩为zip文件,以附件形式发送。邮件主题命名为“国家奖学金+硕士+20XX级+202053XXXX+张三”
3.电子版报送材料:
(1)EXCEL版:成果清单(2025.11.4更新版)
(2)成果清单(导师手写签字,并扫描成PDF)
(3)成果原件
(4)成果检索页(导师手写签字)
(5)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3)
(6)EXCEL版: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附件5/附件6)
注:期刊论文提交检索页,如果没有则需要提交录用通知;会议论文提交检索页,如果没有则需要提交缴费证明;获奖需要提供证书;专利需要提供授权证书;竞赛材料需提交所有作者说明。
4.纸质版材料,将上述电子材料中的2-5打印(成果原件、成果检索页(导师签字)、成果清单(导师签字)、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于10月16日13:30-14:00交至计算机楼B431室。
备注:所有电子版材料请正确命名并压缩成zip格式;发送邮箱最好不要使用[email protected]以防接收不到!